會議議定:一是縣財政供養(yǎng)單位工會撥繳經費中1.2%部分由各單位自行計提撥繳,0.8%部分由縣財政統(tǒng)一劃撥縣總工會,2019 年在2018 年基礎上增加5萬元。二是縣工人文化宮新增財政核撥事業(yè)編制2名,由縣委編辦提出方案報縣編委會研究解決。三是縣工人文化宮建設資金列入縣財政年度預算,待投入使用后再追加運轉經費。四是將經過精準幫扶后仍未解困脫困的城鎮(zhèn)困難職工納入政府救助保障體系范圍,由縣民政局、總工會提出具體實施意見。 (周寧縣總工會李皖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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