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惡勢力爭霸搶地盤 持刀槍火拼 17名被告人被依法宣判
寧德網(wǎng)消息(記者 吳寧寧) 日前,福鼎市檢察院依法起訴一起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惡勢力犯罪案件。福鼎市法院于7月11日宣判。
福鼎市檢察院指控:2012年至2014年間,被告人吳某哈及其團伙成員與王某福(已判決)團伙、蔡某錐(已判決)團伙等,基于報復他人、爭霸一方的不法動機,授意、指使被告人周某偉、洪某守糾集多人成幫結伙攜帶刀具、槍支等,沖擊對方賭場,毆打對方團伙成員,致使一人重傷(六級傷殘)、兩人輕傷、一人輕微傷,大量公私財物被損毀;被告人吳某哈、周某偉等人指使其他團伙成員通過威脅、暴力的手段阻攔工地正常施工,取得工程承包權和房屋框架建設承包權,并強買強賣沙石,案值達200余萬元;在此期間,該團伙成員又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依法應當以涉嫌聚眾斗毆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追究刑事責任。福鼎市法院經(jīng)審理,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予以認定。
7月11日,福鼎市法院以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等6項罪名,依法對吳某哈、周某偉等17名被告人公開宣判。該涉惡團伙頭目周某偉被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30000元;吳某哈被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九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0元;其余團伙成員根據(jù)犯罪情節(jié)程度,分別被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個月至五年不等,并處罰金。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