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上網(wǎng)購鉛彈 包裹“露餡”被抓
寧德網(wǎng)消息(記者 夏巖緣 通訊員 林笑笑) 福鼎一男子利用快遞買賣具有殺傷力的仿真槍和鉛彈,觸及法律,雖然該男子是精神分裂癥患者,但由于病情處于緩解期,該男子仍需承擔相應責任。日前,福鼎法院審結該案,以非法買賣彈藥罪,判處被告人謝某有期徒刑三年。
據(jù)了解,2014年2月間,被告人謝某通過QQ向一昵稱為“撩牙”的網(wǎng)友,以貨到付款的方式購買一盒鉛彈(983粒);并又向一網(wǎng)絡賣家購進兩盒鉛彈(共計644粒)。同月20日,被告人謝某到福鼎市山前街道某快遞公司取貨,因快遞公司懷疑郵寄物品系違禁品遂報警,被告人謝某見對方報警仍留在現(xiàn)場,直至公安人員趕至將其抓獲。民警當場查獲郵寄的鉛彈983粒。次日,公安機關根據(jù)謝某交待再次查獲其所郵購的兩盒鉛彈644粒。經(jīng)福建警察學院司法鑒定中心鑒定,上述被查扣的1627粒鉛彈均為22口徑氣槍鉛彈。
經(jīng)公安機關查實,此前被告人謝某曾通過淘寶賬戶將一支仿美國1911款氣槍類手槍以人民幣4500元的價格出售給陳某;將一支仿美國1911款氣槍類手槍以人民幣3800元的價格出售給鄒某。經(jīng)寧德市公安局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福建警察學院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其出售給陳某的氣槍類手槍,系以壓縮氣體為動力,可正常擊發(fā)6mm金屬彈丸,認定為槍支。
另查明,被告人謝某患有精神分裂癥,但案發(fā)時,謝某病情處于緩解期,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就此,法院認為被告人謝某違反彈藥管理規(guī)定,未經(jīng)有關部門批準,非法買賣氣槍鉛彈,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買賣彈藥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結合被告人犯罪情節(jié)和悔罪表現(xiàn),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鄭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