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辦法》本月起實施
寧德網(wǎng)消息(閩東日報記者 陳薇) 記者昨日從市殘聯(lián)獲悉,我省印發(fā)《福建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辦法》,明確自10月1日起,我省貧困殘疾兒童救助年齡段從0-6歲提高到0-14歲,同時還提高了貧困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補助標準。
《辦法》明確,殘疾兒童救助年齡為0-6歲,貧困殘疾兒童救助年齡為0-14歲??祻头瞻祻椭笇?、醫(yī)療康復、康復訓練。在救助標準方面,將貧困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不超過1.5萬元、每月不超過1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超過1.8萬元、每月不超過1800元。殘疾兒童康復服務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不超過1.5萬元,每月不超過1500元。
為方便不在戶籍地居住的殘疾兒童申請康復救助,殘疾兒童監(jiān)護人可以向殘疾兒童居住證發(fā)放地的縣級殘聯(lián)組織申請康復救助??祻途戎a助按照“先申請、后康復、再報銷”的原則,補助時間從申請當月起計算。殘疾兒童監(jiān)護人向殘疾兒童戶籍所在地(居住證發(fā)放地)的縣級殘聯(lián)組織申請,憑發(fā)票報銷。貧困殘疾兒童康復可由戶籍所在地(居住證發(fā)放地)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安排到定點康復機構進行康復。
此外,省級財政對康復服務、聽力殘疾兒童人工耳蝸手術、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給予適當補助。其中,聽力殘疾兒童人工耳蝸手術,省級財政為每名救助對象提供不超過6萬元的基本型人工耳蝸產(chǎn)品1臺,給予最高不超過2萬元手術費(含術前專項檢查費用)補助,手術費用不足2萬元的,按實際發(fā)生額給予補助。
責任編輯:陳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