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下月起實行公證服務收費新標準
辦理遺囑公證每件收取600元
寧德網(wǎng)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吳寧寧) 你想辦理的公證事項要花多少錢?涉及房產(chǎn)的財產(chǎn)繼承贈與和接受遺贈怎么收費?近日,省物價局、省司法廳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制定福建省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進一步規(guī)范福建省公證服務收費行為。該通知將于9月1日起執(zhí)行,有效期限3年。
通知明確,公證機構依法提供證明民事法律行為、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等主要公證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最高收費標準管理,下浮不限。各公證機構可以在規(guī)定的收費范圍內,根據(jù)公證服務的實際確定具體收費標準。實行最高收費標準管理的公證服務項目,公證機構不得以任何名義拆分項目、擴大范圍、改變計費方式等收費。
公證服務收費項目最高收費標準,如證明法律行為類收費項目方面,證明商事合同:根據(jù)標的額大小按以下標準收費:不超過50萬元的部分,按0.2%收取,最低300元;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15%收取;超過500萬元至5000萬元的部分,按0.1%收取;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的部分,按0.05%收取;超過1億元的部分,按0.01%收取。證明民事協(xié)議:涉及人身關系的,每件收取300元;涉及財產(chǎn)關系的,按證明商事合同的收費標準,減半收取。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按照債務總額的0.15%收取,最低400元/件。另需出具執(zhí)行證書的,按照債務總額的0.08%收取,最低400元/件。辦理遺囑公證:每件收取600元(包括錄音、錄像、刻錄光盤、沖印照片等費用。沒有提供錄音、錄像、刻錄光盤、沖印照片服務的,減半收費,每件收取300元)。證明委托、聲明、保證(擔保)等單方法律行為:自然人涉及人身關系的,每件收取200元;涉及財產(chǎn)關系的,每件收取400元。法人或其他組織每件收取500元。
證明財產(chǎn)繼承、贈與和接受遺贈類收費項目方面,證明不涉及房產(chǎn)的財產(chǎn)繼承、贈與和接受遺贈(如繼承權公證、用于繼承的親屬公證、贈與合同公證、受贈或受遺贈書公證等):根據(jù)受益額大小,按以下標準收費: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8%收取,最低收取300元;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0.6%收取;超過5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3%收取;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2%收取;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08%收取;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0.05%收取。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的,減半收取。證明涉及房產(chǎn)的財產(chǎn)繼承、贈與和接受遺贈(如繼承權公證、用于繼承的親屬公證、贈與合同公證、受贈或受遺贈書公證等):按受益份額的面積計算(尾數(shù)部分,不足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計算)。農村的農民自有住宅按每平方米不超過30元收取。其他房產(chǎn):福州市、廈門市按每平方米不超過70元收取;其他設區(qū)市、平潭綜合實驗區(qū)按每平方米不超過60元收取。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的,減半收取。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