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就業(yè)港澳臺職工也可繳存使用公積金
寧德網(wǎng)
福州晚報消息 記者4月27日獲悉,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日前審議通過:5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港澳臺同胞在住房公積金方面將與福州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可按福州市住房公積金政策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屆時,凡與福州市單位建立勞動(聘用)關(guān)系的港澳臺職工,可由單位憑借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為其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設(shè)立手續(xù),繳存住房公積金,連續(xù)逐月繳滿6個月(含)后,在福州市購買自住房屋就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了。
其中,18周歲至45周歲臺灣青年的貸款政策更加優(yōu)惠:一是只要開始正常繳存,就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用于購買自住房屋;二是貸款最高額度可以提高到福州市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的2倍。
此外,港澳臺職工在內(nèi)地、大陸發(fā)生工作單位變動跨城市就業(yè)的,住房公積金可以轉(zhuǎn)移接續(xù)。(記者 毛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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