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男子癡迷購彩票詐騙470多萬 獲刑14年罰20萬
福州新聞網(wǎng)(微博)2月26日訊(福州晚報(微博)記者 林安鎮(zhèn) 通訊員 陳倩文)福清男子李某因迷上購買彩票,幻想中巨額大獎不料花光積蓄致經(jīng)濟拮據(jù)。李某沒有靠正當(dāng)途徑賺錢,反而萌生騙取他人財物的念頭,以高額回報為餌編造謊言詐騙近500萬元,最終謊言被戳破,落入法網(wǎng)。
近日,福清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20萬元。
據(jù)介紹,2003年至2009年,李某編造一個屠宰場的投資項目,并告訴被害人林某,許諾會獲取高額回報來騙取被害人的信任。被害人林某雖有猶豫,但難抵高額利潤的誘惑,因此落入陷阱,投資10萬多元。
其間,被告人李某陸續(xù)以支付分紅方式償還,至案發(fā)前,仍有4萬元左右尚未歸還。
至2013年案發(fā),被告人李某又編造印尼鐵礦、長樂房地產(chǎn)等項目誘騙被害人蘭某、方某等7人投資,共計騙取投資款470多萬元,被告人李某將上述詐騙款項用于揮霍。
辦案檢察官表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錢財共計470多萬元,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gòu)成詐騙罪。
檢察官提醒,近幾年,福清民間資本的活躍為經(jīng)濟發(fā)展注入活力,但由于缺乏有效監(jiān)管,一些投資者受高額利息誘惑“鋌而走險”。但高額利潤的背后必定藏著高風(fēng)險,投資者切莫只盯著眼前利益,拿陷阱當(dāng)餡餅。
(福州晚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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