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新聞黑榜 | 共享單車不能如此“共享”
閩東日報·新寧德客戶端 2024-06-07 16:04:40
6月4日,記者在福安冠后路見到,短短五六分鐘,就有6輛共享單車被“共享”了——一輛共享單車上騎著兩個人,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隱患。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的規(guī)定,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兩人共騎共享單車影響單車的穩(wěn)定性和操控性,出于安全考慮,杜絕兩人共騎共享單車,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來源:閩東日報·新寧德客戶端記者 張文奎
編輯:陳娥
審核:劉寧芬 林珺
責(zé)任編輯:劉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