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彰顯民族智慧 知識界熱議民法總則
寧德網(wǎng)
光明日報消息 “民法總則的通過正式拉開了民法典編纂的大幕,是中國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件大事。”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中國民法學研究會會長王利明表示。
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經(jīng)全國人大高票審議通過,我國法律學人為此歡欣鼓舞。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曾先后4次啟動編纂民法典,最后均以失敗告終。“在近68年的風風雨雨中,無論是立法機關、司法機關,還是全國的民法學人,都歷盡曲折而不悔,用自己畢生精力,為實現(xiàn)這個偉大目標而不懈努力。”天津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楊立新說。
民法總則歷經(jīng)反復討論形成草案并三次公開征集意見,其體例結構、規(guī)范內(nèi)容、條文取舍等都經(jīng)過精心斟酌、打磨和調整,最后達成共識。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謝鴻飛認為,民法總則在1986年民法通則的基礎上,結合30多年來我國社會、經(jīng)濟和文化的變遷,體現(xiàn)了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創(chuàng)設了契合中國國情和中國人生活的制度和規(guī)則。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趙旭東認為,民法總則顯示了中國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理念、價值取向以及基本框架,是民法制度的整體性和系統(tǒng)性的發(fā)展、突破和創(chuàng)新,對民商立法做了科學的統(tǒng)籌安排,給下一步商事立法留出了足夠的機會和空間。
“民法總則所彰顯的誠實信用、人格尊嚴、契約自由等一系列法治思想,將極大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的發(fā)展,進一步提高民眾的法治素養(yǎng),推動我國法治文明的進程。”廣東外語外貿(mào)大學教授陳小君評價。
“民法總則鮮明地弘揚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孫鵬表示,不僅在總則的第一條立法目的部分就明確規(guī)定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而且緊接著一系列基本原則的規(guī)定也與立法目的中的核心價值觀規(guī)定相呼應,好人條款和保護英烈條款等具體法條更是核心價值觀的鮮明體現(xiàn)。
孫鵬同時認為,總則將民法通則中的法人分類修改為營利法人與非營利法人兩類,有利于健全社會組織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對法人組織的引導和規(guī)范,促進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xiàn)代化。
“每一個國家的民法典都是這個國家民族智慧的集中體現(xiàn)。民法典牽動著我們每一個民法學人的心,能夠參與其間,可以說是人生一件最大的幸事。”王利明說。
“民法總則是民法典制定的第一步,接下來民法分則各編的制定任務還非常艱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保玉表示,作為一名民法學人,應該擼起袖子加油干,促進民法典早日出臺。
(本報記者 靳昊 殷泓)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