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寧法院:“五端發(fā)力” 探索家事審判新模式
“謝謝法官,我終于不用再擔驚受怕了……”一起離婚案件的原告陳某乙對前來回訪的承辦法官說。
原來,陳某乙與陳某甲系夫妻,婚后陳某甲經(jīng)常對陳某乙及其子女實施家庭暴力,并通過發(fā)送短信等方式威脅、恐嚇陳某乙。陳某乙先后兩次報警求救,民警對陳某甲進行了批評教育,但其沒有任何悔改,仍然對其妻子實施恐嚇、家庭暴力行為。關鍵時刻,周寧法院依法發(fā)出人身保護令,要求陳某甲停止其違法行為,同時聯(lián)合縣婦聯(lián)、社區(qū)委員會、派出所等第一時間對案件進行了回訪。在回訪的過程中,承辦法官積極回應當事人疑慮,為當事人提供情感疏導,提出解決糾紛的方案,鼓勵當事人勇敢面對,重新生活。最終,陳某甲表示已經(jīng)認識到錯誤,將遵守法院的禁令,保證不再實施家庭暴力,陳某乙終于回歸正常生活。
家事糾紛的調解,是在法律框架下“調”處矛盾,也是在情理范圍內“解”開心結。針對家事糾紛多發(fā)易發(fā)的情況,近年來,周寧法院積極創(chuàng)新工作思路,引入制度、推出舉措,堅持法理、情理、事理相結合,不斷提升家事審判工作水平,形成從“聯(lián)”突破,從“護”著手,從“?!绷⒆?,從“情”推動、從“心”出發(fā)的家事審判新模式,有效維護家庭和諧和社會穩(wěn)定。
從“聯(lián)”突破。周寧法院持續(xù)深化家事審判方式改革,加強與婦聯(lián)、民政、教育等部門的溝通協(xié)作,聯(lián)合縣婦聯(lián)構建“1+3+N”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機制,設立駐縣婦聯(lián)“法官e站”云平臺,完善家事審判多元化糾紛聯(lián)動解決機制,推動家事審判與綜合治理、司法救助等工作同頻共振,努力構建“黨委領導、政府支持、法院主導、各界參與”的家事審判工作大格局,不斷擴寬訴源治理“廣度”。
從“護”著手。在家事案件審理中,積極運用人身安全保護令、判后回訪等機制,及時保護家庭暴力受害人,并加強與公安機關、婦聯(lián)、村(居)委會等部門的聯(lián)動配合,竭盡全力讓家務事不再難斷,努力讓每個家事案件當事人感受到司法“溫度”,為家暴受害人筑起“安全墻”。
從“專”立足。今年4月以來,周寧法院在離婚糾紛案件中探索“要素式”審判,并發(fā)送《夫妻共同財產申報令》。對雙方當事人爭議不大、案件事實較為清楚的案件,向當事人發(fā)放《庭審要素表》并指導當事人進行填寫,快速了解雙方的夫妻感情狀況、生育子女情況、財產情況等要素,重點圍繞爭議要素進行審理,找準病因,對癥下藥,進一步推動案件繁簡分流,優(yōu)化司法資源配置,加快構建“簡案速裁、普案快審、繁案精審、類案專辦”的辦案模式,減輕當事人訴累,讓司法為民“再提速”。
從“情”推動。出臺《家事調查員工作規(guī)則(試行)》,聘請10名家事調查員,全面推行家事調查員制度。引入社會第三方力量助力家事糾紛化解,盡可能地修復、改善婚姻家庭關系。即使最終無法修復關系,家事調查員深入走訪最終形成的《家事調查報告》,也有助于法官作出客觀、公正的判決。
從“心”出發(fā)。出臺《關于開展涉訴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的通知》及《關于對涉訴未成年人開展家庭教育的指南(試行)》,對涉未成年人案件均隨案發(fā)放《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并讓當事人簽署《家庭教育責任承諾書》,向家庭教育職責履行不到位的當事人發(fā)出《家庭教育指導/督促令》,責令其積極履行家庭教育責任,同時落實回訪跟蹤機制,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此外,加強對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臨界未成年人、在押服刑人員子女等群體的教育幫扶,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長。
據(jù)統(tǒng)計,自2022年以來,周寧法院受理家事案件430件,調撤率達42.33%,結案率達91.86%,以司法溫情守護萬家燈火,實現(xiàn)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
來源:閩東日報記者 郭曉紅 通訊員 李慧
編輯:陳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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