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一男子花錢“撈人”被騙!
“你放心,我有門道,把錢給我,絕對幫你把人撈出來。”如果有人對你說,只要錢到位就可免除牢獄之災,你相信嗎?霞浦一男子便相信了騙子的謊言,“撈人”不成反被騙。
近日,霞浦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破獲一起“請托辦事”類詐騙案,并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孫某會。
近日,霞浦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到群眾林某報警,稱其遭遇詐騙。
經(jīng)了解得知,今年7月初,林某的家人因涉嫌幫信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某日,林某從他人口中打聽到,一名叫孫某會的人社交圈較大,認識很多“體制內(nèi)”的人員,于是林某就萌生起了將家人“撈出來”的想法,隨后通過他人介紹認識了孫某會。孫某會在與林某接觸后,聲稱可以幫忙,但是需要“運作費”打點關系。為了家人能夠早日恢復自由,林某信以為真,將希望全部寄托在孫某會身上。之后,孫某會以疏通人脈關系之由,向林某索要高檔香煙10條。但隨著時間推移,林某發(fā)現(xiàn)家人還未被放出來,孫某會也沒有任何交代。這時,林某才發(fā)覺上當并選擇了報警。
接到報警后,刑偵大隊民警根據(jù)林某提供的信息進行研判分析,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孫某會的落腳點。9月28日下午,偵查民警根據(jù)掌握的相關線索,在松港街道長途汽車站附近將犯罪嫌疑人孫某會成功抓獲。
經(jīng)審訊,孫某會對其以“請托辦事”的名義詐騙林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孫某會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
方
提
醒
法律面前無特權,司法公正不容侵犯。司法機關辦理案件始終嚴格堅持“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原則,絕不容許有人干預司法活動、妨礙司法公正;同時,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切莫“信權不信法”“花錢撈人”,否則,輕則“雞飛蛋打”,重則涉嫌犯罪。
來源:霞浦公安
編輯:林宇煌
審核:劉寧芬 林珺
責任編輯:林宇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