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雞鴨還“大方”饋贈親朋好友 霞浦一男子因盜竊罪被判刑
寧德網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陳健 通訊員 梁妍岑) 一部摩托車、一個編織袋,趁著夜深人靜之時,霞浦男子林某某一下子盜走31只當?shù)貧泝x館食堂后面養(yǎng)雞棚里的雞鴨。后“大方”的林某某還做了個“順水人情”,將所盜一半的雞鴨饋贈給自己的親朋好友。近日,因犯盜竊罪,林某某被霞浦縣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所盜雞鴨部分送親朋好友
據(jù)法院介紹,去年12月3日晚,被告人林某某駕駛一輛男式二輪摩托車到霞浦縣殯儀館食堂后面養(yǎng)雞棚,使用編織袋盜走被害人黃某某的本地公雞6只、母雞17只、全番公鴨6只、母鴨2只,并將上述所盜雞鴨運至霞浦縣某貨車停車場一倉庫內存放。
之后,林某某將上述所盜雞鴨送給親戚、朋友,其中送親戚全番公鴨1只、母雞2只,送朋友廖某某公雞3只、全番公鴨1只,送鄭某某母雞4只、全番公鴨2只,送陳某某公雞1只、全番公鴨1只、母雞2只,送陳某某公雞2只、母雞2只、全番公鴨1只。經霞浦縣價格認證中心鑒定,上述被盜本地雞23只價值共計人民幣3875元,被盜全番鴨8只價值共計人民幣1230元。
案發(fā)后賠償受害者8000元
當年12月8日,林某某在霞浦縣殯儀館門口被被害人扭送至公安機關,陳某某將上述未食用的2只母雞歸還。公安機關從被告人林某某處依法查扣男式二輪摩托車1輛、頭盔1個、編織袋1個,追繳母雞8只、母番鴨2只并返還被害人。案發(fā)后,林某某賠償被害人黃某某損失人民幣8000元,并獲得被害人黃某某諒解。
霞浦縣法院審理后認為,林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價值共計人民幣5105元,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法院在審理中了解到,林某某曾因犯搶劫罪、危險駕駛罪分別被判處刑罰,有犯罪前科,可酌予從重處罰。根據(jù)林某某的犯罪事實、性質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霞浦縣法院最終判決林某某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