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男子行竊32年“九進宮”
寧德網(wǎng)消息(記者 陳健) 今年五十多歲的霞浦男子侯某某的一生可謂劣跡斑斑,從1985年開始,因故意傷害和盜竊罪,先后8次被法院判刑。7月23日,記者從霞浦縣法院了解到,侯某某日前再次因盜竊罪被判刑。這一次,是他第九次“進宮”了。
因盜竊9次被法院判刑
記者了解到,男子侯某某今年已經(jīng)五十多歲了,曾于1989年5月、1992年6月被柘榮縣人民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三年六個月;因犯盜竊罪先后于1985年2月24日、1996年5月1日、2006年12月5日、2009年5月27日、2012年1月4日、2014年8月8日被霞浦縣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一年十個月、八個月、十個月、二年三個月、七個月,2014年11月29日刑滿釋放。
令人不解的是,長達8次的判刑經(jīng)歷并沒有讓侯某某痛改前非。去年6月份至10月份,侯某某在霞浦多次盜竊。同年12月4日,侯某某再次因盜竊被抓獲。
不悔改伸手被重判
霞浦縣法院審理后認為,侯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竊取他人財物,價值計人民幣3197元,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盜竊罪。
法院認為,侯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五年內(nèi)故意再犯應(yīng)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應(yīng)予以從重處罰。
考慮到侯某某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可予從從輕處罰。綜合以上情節(jié),法院最終依法判處侯某某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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