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校教練隔夜酒駕被查
被處拘留15日、罰款5000元 駕駛證吊銷且五年內不得重新考證
寧德網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孫麗晶 通訊員 陳倩倩) 近日,蕉城霍童交警中隊查獲一起駕校教練隔夜酒駕的交通違法行為。
據悉,當時經酒精呼氣檢測,該車駕駛員酒精含量為22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經了解得知,駕駛員蘭某某是一名駕校教練員。前一天晚上8時許,蘭某某和幾個朋友在吃燒烤時喝了大概二兩半的高度酒。次日,蘭某某需從霍童前往蕉城接孩子回家,順便對車輛進行年檢,其認為經過一個晚上休息,酒精對自己早已沒了影響,便放心驅車出門,沒想到還是被查出了隔夜酒駕。
經核查,蘭某某當天所駕駛的車輛為教練汽車,屬于營運車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3款規(guī)定,民警對蘭某某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蕉城交警提醒,很多人容易產生一個誤區(qū),認為隔餐酒、隔夜酒不會造成酒駕,其實不然。由于酒精在體內的代謝速度和個體、環(huán)境等因素有關,因此,在不確定是否已經解酒的情況下,切忌不要僥幸駕駛機動車。
責任編輯:鄭力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