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境外11年 成功勸返歸案
寧德網(wǎng)消息(萬相榮) 9月19日,筆者從寧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經(jīng)偵大隊獲悉,該局經(jīng)過不懈的努力,近日成功將1名潛逃境外11年之久的挪用資金案犯罪嫌疑人左某某勸返歸案。
據(jù)介紹,犯罪嫌疑人左某某(男,1958年9月6日出生)在2003年7月,擔任寧德閩東某貿(mào)易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經(jīng)理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該公司投資于某石化公司的25萬股本折價7.5萬元賣給張某,并將所得款項私自用于個人投資經(jīng)商。2006年7月5日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2006年8月1日左某某從上海潛逃出境。2006年8月21日,寧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以涉嫌挪用資金罪對其批準刑事拘留。因左某某系國家工作人員,同時被列為寧德市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天網(wǎng)行動”對象。
“獵狐行動”以來,市公安機關全力以赴投入對左某某的緝捕、勸返工作中,闡明利害關系、同時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不厭其煩地對犯罪嫌疑人的相關關系人開展法律政策宣傳,最終打消了左某某及其親屬的思想顧慮。近日,潛選境外11年之久的左某某終于回國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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