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小車曾被刮花 福鼎男子酒后泄憤劃別人小車
寧德網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吳寧寧 通訊員 林文綺) 酒后回家路上,使用隨身攜帶的鑰匙,劃損停放在路邊十余輛轎車的外觀,被劃損小車直接損失為人民幣8800元。原因竟是自己小車也曾被刮損。目前,福鼎市檢察院對李某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提起公訴。
經查,2018年5月28日凌晨,李某酒后與朋友回家途中,行經福鼎市桐城街道海旺路、海豐路和海春別墅區(qū)等路段時,李某使用隨身攜帶的鑰匙將停放在路邊的轎車劃損,很快停在附近區(qū)域的車主發(fā)現(xiàn)車輛被劃后報警。經民警現(xiàn)場核實,有十余輛車車身、引擎蓋等處被劃損。經鑒定,被劃損的十輛小車直接損失為人民幣8800元。
案發(fā)后,李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并交代其酒后,因想到自己的小車曾被人無故劃損,為泄憤,才做出如此荒唐而又損人不利己的事。李某已就自己的行為向被害人賠償并取得諒解。
對此,檢察官提醒,停車要停在正規(guī)停車場,保安有監(jiān)控,即便有人劃車也可以找到“元兇”;停車留下車主電話,如果影響到其他車輛或行人出行方便聯(lián)系;如果車輛被劃,立即報警,盡量挽回損失。
此外,檢察官表示,任意損毀公私財物的尋釁滋事罪立案標準是2000元以上。如果是未成年人劃車,其監(jiān)護人也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所以,劃車可不是小事,輕者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嚴重的可能觸犯刑法。
責任編輯:陳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