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受雇運輸假煙 犯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獲刑4年
寧德網(wǎng)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陳健 通訊員 劉常娟) 一輛普通越野車,車上卻裝載著上千條假煙,最終司機和這批卷煙在高速路口檢查站遇檢被查。近日,福鼎市法院以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判處被告人唐某虎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25000元。
據(jù)了解,男子唐某虎日常靠打零工維持生計,有時會幫客戶運輸一些重要貨品。今年4月某日,有客戶找上唐某虎,讓他幫忙運一批卷煙。唐某虎明知這批卷煙實際上是假冒偽劣產(chǎn)品,但還是為了7000元的高額運輸費應承下來。
同月某日,唐某虎租了一輛越野車,專挑晚上時間從漳州市出發(fā)前往浙江,以為能毫無風險地把這筆錢賺到手,卻不想在途經(jīng)閩浙高速檢查站時,遇到公安民警和煙草專賣局執(zhí)法人員的聯(lián)合突檢,車上的1825條印有“玉溪”“中華”“利群”等品牌香煙和3副車牌被一舉查扣。唐某虎被福鼎市公安民警抓獲并刑事拘留。后經(jīng)鑒定,1825條卷煙價值592300元,且均為假冒注冊商標的偽劣卷煙。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唐某虎明知他人銷售假煙仍幫助他人予以承運,價值達592300元,其行為構成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慮及唐某虎并非自行經(jīng)銷涉案偽劣卷煙,僅受雇為他人運輸物品,認定為從犯,結合其犯罪未遂和坦白情節(jié),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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