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信用卡七萬元 女子獲刑十六個月
寧德網(wǎng)消息(記者 孫麗晶 通訊員 章小慧) 生意經(jīng)營不善、背負大量外債,女子章某某仍刷卡套現(xiàn),惡意透支信用卡7萬多元。近日,福鼎市法院依法以信用卡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
記者從福鼎市法院獲悉,2012年5月8日,被告人章某某向某銀行福鼎支行申請了一張透支額度為十萬元的信用卡,于同月20日開始刷卡消費,并于次年5月20日對該卡予以掛失止付。同日,發(fā)卡銀行重新核發(fā)一張同等額度的信用卡。章某某持新卡繼續(xù)刷卡消費。截至2014年9月25日,章某某持卡循環(huán)透支消費本金共計448184.9元,而后僅償還本金376350元,尚欠本金71834.9元未還。2014年11月后,章某某經(jīng)發(fā)卡銀行以多種方式催討,超過三個月仍拒不償還欠款本金。2016年5月,被告人章某某向福鼎市公安局投案,并通過家屬償還了欠款。近日福鼎市法院對該案作出了判決。
法官提醒,信用卡因先透支后還款的消費方式受到當下許多人熱捧,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透支消費后要及時還款,否則不僅會面臨高額罰息,甚至會有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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