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16年間服刑戒毒近14年 出獄僅15天再犯案獲刑一年半
寧德網(wǎng)消息(記者 孫麗晶 通訊員 章小慧) 近日,福鼎市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李某峰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讓法官唏噓的是,該名被告人18歲起,有六次盜竊、搶劫犯罪前科,3次吸毒被強戒劣跡。16年時間里,其在監(jiān)獄服刑、強制戒毒時間累計長達13年7個月之久。
記者從福鼎市法院獲悉,今年初,福鼎男子李某峰剛結(jié)束自己十個月監(jiān)獄生活。不料出獄后僅15天,他便再次作案。今年3月份,李某峰8次趁無人之機,盜走多名被害人手機、電動車、平板電腦及現(xiàn)金等物,被盜物品價值12623元。近日,福鼎市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
“李某峰18歲便走上犯罪的道路,不僅不思悔改,還沾染上吸毒惡習。在我們審判實踐中有很多像他這樣歷經(jīng)數(shù)次審判,仍沒有認識到犯罪的嚴重性和社會危害性的人??吹竭@些,我們雖感無奈,但仍寄望他們能夠醒悟。”該案承辦法官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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