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男子觀看演出之際盜竊7000元獲刑10個月
寧德網(wǎng)消息(章小慧) 福鼎的蔡某某怎么也沒想到,開開心心的看表演,口袋的錢竟然被人順走了。近日,福鼎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依法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尹某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7000元。
經(jīng)審理查明,2015年12月9日,被告人尹某某在福鼎市糧食中心儲備庫門口帳篷內(nèi),趁被害人蔡某某觀看某歌舞團演出之際,盜走其隨身攜帶的現(xiàn)金人民幣775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尹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公共場所盜竊他人隨身攜帶的財物人民幣7750元,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尹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