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公訴一黑社會性質組織 繳獲槍支7支,涉案資產(chǎn)255.7萬元
寧德網(wǎng)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陳健 吳寧寧 通訊員 李文福) 昨日,記者從福安市公安局獲悉,日前,由福安市公安局偵辦的以陳某龍、陳某斌為首的“1·01黑社會性質組織”,被福安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開設賭場、非法制造槍支、非法持有槍支等罪名向福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jù)悉,自2010年以來,犯罪嫌疑人陳某龍、陳某斌,先后糾集了楊某凌、高某彬、郭某金、繆某業(yè)、李某鑫等多人,在福安城陽鎮(zhèn)秦溪一帶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為了獲取經(jīng)濟利益,在城陽鎮(zhèn)秦溪一帶有組織的實施開設賭場、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持槍、非法制造槍支、暴力討債等違法犯罪活動。
今年1月,寧德市公安局成立由寧德市副市長、公安局長胡楠任組長的“1·01”專案組,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對陳某龍、陳某斌黑社會性質組織立案偵查。警方先后抓獲犯罪嫌疑人10余名,破獲各類刑事案件12起,繳獲槍支7支,查封、凍結、扣押涉案資產(chǎn)255.7萬元。
4月1日,該案偵查終結,后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眾斗毆、開設賭場、故意傷害、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等多個罪名將該案移送福安市檢察院審查起訴。9月27日,福安市人民檢察院將該案件依法向福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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