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jié)伙行竊先后作案11起 “二人組合”盜竊被拘
寧德網(wǎng)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陳健 通訊員 李文福 阮曉麗) 福安男子繆某和蘭某為了籌集日常生活開支,結(jié)伙竄至壽寧縣及福安的社口鎮(zhèn)、穆陽鎮(zhèn)、城陽鎮(zhèn)等地寺廟、民房內(nèi),實施盜竊共計作案11起,涉案價值4萬余元。近日,犯罪嫌疑人繆某和蘭某因涉嫌盜竊罪,被福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據(jù)了解,日前,福安轄區(qū)先后發(fā)生多起入室盜竊案,案件引起當?shù)鼐降母叨戎匾?,警方迅速成立專案組偵破此案。
專案組民警接手案件后,通過大量走訪調(diào)查,最終成功鎖定嫌疑人的真實身份。抓捕組通過布控,于9月19日在福安坂中職專北路,將犯罪嫌疑人繆某和蘭某抓獲。
經(jīng)查,現(xiàn)年32歲的犯罪嫌疑人繆某和25歲的犯罪嫌疑人蘭某均為福安市人。9月7日22時許,繆某經(jīng)事先預(yù)謀,伙同蘭某竄至福安市城陽鎮(zhèn)洋面村房子內(nèi),盜走佛像、谷、銅片、硬幣、燭臺等物品(報案價值約9400元)。事后,犯罪嫌疑人繆某將盜竊來的物品藏匿至福安市坂中職專北路家中。當晚,兩人故伎重演來到同村受害人小邱房子里,繆某盜走其房間內(nèi)1萬元現(xiàn)金。事后,繆某隱瞞盜竊1萬元現(xiàn)金的事實,將其用于自己揮霍。
警方查明,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期間,繆某伙同蘭某等人以相互交叉作案的方式,竄至壽寧縣及福安的社口鎮(zhèn)、穆陽鎮(zhèn)、城陽鎮(zhèn)洋面村等地寺廟、民房內(nèi),實施盜竊共計11起,涉案價值4萬余元。犯罪嫌疑人繆某和蘭某歸案后,對盜竊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jù)悉,蘭某于2011年因盜竊罪,被福安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2012年因盜竊罪,被福安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2013年因盜竊罪,被福安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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