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債務糾紛男子酒后駕車毀人大門 被合并執(zhí)行行政拘留13日
寧德網消息(記者 陳健 通訊員 李文福) 近日,一名涉嫌故意損壞財物且無證駕駛的違法嫌疑人丁某,被福安市公安局穆陽派出所依法合并執(zhí)行行政拘留13日的處罰。
據(jù)了解,9月3日20時許,男子丁某酒后無證駕駛一輛車牌號為閩JFWXXX的女式二輪摩托車到穆云鄉(xiāng)黃儒村許某家門口,因其與許某的兒媳婦肖某間有債務糾紛。心存不滿的丁某酒后用手推摩托車撞擊許某家大門并將其門毀壞。
隨后,丁某又徒步到黃儒新村肖某哥哥家,用腳踢其大門將門毀壞。接警后,穆陽派出所民警趕往現(xiàn)場,依法傳喚違法嫌疑人丁某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查,現(xiàn)年53歲的違法嫌疑人丁某,福安市穆云鄉(xiāng)人,如實陳述其因債務問題故意損毀財物和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事實。經酒精測試儀對違法嫌疑人進行呼氣測試,丁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112MG/100ML(該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另案處理)。
目前,穆陽派出所依法對違法嫌疑人丁某涉嫌故意損毀財物的違法行為,處以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對其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合并執(zhí)行行政拘留13日的處罰。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