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92年開始,稅務系統(tǒng)每年定于4月份集中開展稅收宣傳,稱為“稅收宣傳月”,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指導思想、宣傳主題,各地國稅局、地稅局結合實際開展豐富多彩的稅收宣傳活動。稅收宣傳月活動的成功舉辦,以及它成為全國開展稅收宣傳的一項制度固定下來,并長期堅持下去,實在是一項具有戰(zhàn)略意義的事情。
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一年一度的稅收宣傳月活動,已經(jīng)成為全國稅務系統(tǒng)認真開展稅收宣傳,做好納稅服務的一項重要工作;已經(jīng)成為全國納稅人自覺接受納稅教育,做依法納稅公民的重要課堂;已經(jīng)成為社會各界人士主動了解稅收,努力增強納稅意識的重要途徑。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社會公民開始關心一年一度的稅收宣傳月活動,越來越多的稅務干部積極投身于這項活動的組織實施,越來越多的經(jīng)濟專家開始審視稅收宣傳月制度的社會影響與潛在價值。[ 查看更多 ]
編輯:葉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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