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十三五”期間推廣新能源汽車逾25萬輛
新華社南京1月18日電(記者趙久龍)近日,《江蘇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出爐,這個省“十三五”期間將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標準車逾25萬輛,到2020年形成以私人消費者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為主的推廣應用格局,基本建成適度超前、布局合理、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
規(guī)劃提出,原則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車場、社會公共停車場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輛新能源汽車至少配套建設1座公共充電站。
江蘇省將加快城市公共充電設施建設,優(yōu)先在大型商場、超市、文體場館等建筑物配建停車場以及交通樞紐駐車換乘等公共停車場建設公共充電設施。鼓勵在具備條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快充設施,適當新建獨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
到2020年,江蘇省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車輛總量的50%以上。企事業(yè)單位應積極采取租賃和完善充電設施等措施,鼓勵企事業(yè)單位職工購買新能源汽車,發(fā)揮示范引領作用。
此外,江蘇還鼓勵具備條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快充設施,適當新建獨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2016年至2017年,重點在南京繞城等20條高速公路服務區(qū)建設98個充電站。至2020年,實現高速公路充電設施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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