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臺新規(guī) 嚴查開發(fā)商“偷面積”
揚子晚報訊(記者 仇惠棟)今后開發(fā)商再想在設備間上偷面積,想在層高上做文章,都將面臨強拆或沒收的嚴厲處罰。南京市政府26日公布了《南京市建設項目建筑面積管理辦法》,明確住宅公寓層高超過3.6米要另算面積。這一辦法將于7月1日起實施。
“偷面積”將依法拆除或沒收 房子建筑面積超標,該如何處理?辦法明確,如果建設項目超建面積在合理誤差范圍內,則分兩種情況處理:
地上總建筑面積未超出土地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地上總建筑面積的,建設單位應按規(guī)定補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費用;
超出規(guī)定的,建設單位應按規(guī)定補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費用和土地出讓金。 針對開發(fā)商蓄意偷面積的行為,辦法明確一旦建設項目超建面積超出合理誤差范圍,分兩種情況處理:
地上總建筑面積未超出土地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地上總建筑面積的,建設單位應按規(guī)定補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費用;
超出規(guī)定的地上總建筑面積的,按違法建設處理,依法進行拆除,不能拆除的,對超建面積(含合理誤差部分)建筑部分予以沒收,并處罰款。 住宅公寓層高超3.6米的另算面積 哪些部分要計入建筑面積?辦法明確,建設項目未按規(guī)劃核準圖施工,造成超層高、超尺寸的,應按照以下標準折算超建建筑面積: (一)住宅建筑、公寓(包括酒店式公寓)的層高超過3.6米,辦公建筑和研發(fā)建筑層高超過4.2米,普通商業(yè)(門面房)建筑層高超過4.8米的,計算地上建筑面積時,每超出2.2米,則該層建筑面積按該層實際建筑面積增加1倍計算,不足2.2米的,該層建筑面積按該層實際建筑面積增加0.5倍計算。 (二)在建筑主體結構范圍內的圍合空間,層高在2.2米以下的空間,應按照建筑主體結構圍合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筑面積。 (三)飄窗、陽臺、檐廊、挑廊、空調室外機擱板、幕墻及其他建筑外部構件不符合《南京市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查相關辦法》的,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全面積。 (四)大型商業(yè)、文化、娛樂等大空間公共建筑及工業(yè)建筑因造型和工藝設計需要,超層高超尺寸的,建筑面積應以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審定的方案為準。 根據此前實施數年的《南京市建設項目容積率管理暫行規(guī)定》,市場上的挑高公寓產品層高一般都控制在4.8米。該暫行規(guī)定是這樣計算建筑面積:住宅建筑層高大于3.0米、公寓(包括酒店式公寓)和辦公建筑層高大于4.8米、商業(yè)建筑層高大于6.0米的,計算容積率指標時,該層建筑面積均按該層實際建筑面積的1.5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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