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30日寧德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
寧德市人大消息 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本次會議的補選工作由主任會議主持。
三、本次會議補選福建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人。
四、本次會議補選代表實行等額選舉。
五、代表候選人人選由中共福建省委推薦。
六、代表候選人名單及推薦材料,由主任會議提交常委會會議醞釀、討論后,進行補選。
七、常委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shù)到會,方可進行補選。
八、補選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
九、對選票上的候選人,常委會組成人員可以表示贊成,可以表示反對,也可以表示棄權。表示贊成的,在候選人的符號欄內劃“○”;表示反對的,在候選人的符號欄內劃“×”;表示棄權的,在候選人的符號欄內不劃任何符號。
表示反對的,可以另選他人。另選他人的,應當先在候選人的符號欄內劃“×”,然后在“另選人”欄內寫上另選人的姓名,并在符號欄內劃“○”。表示棄權的,不能另選他人。
填寫選票要用藍色或黑色墨水筆或圓珠筆,不得用鉛筆。筆跡要清楚,不得涂改。
寫票不符合以上規(guī)定,或者所劃的符號不清楚、無法辨認的,按棄權處理。
十、補選時,收回的選票數(shù)等于或者少于發(fā)出的選票數(shù),補選有效;多于發(fā)出的選票數(shù),補選無效,應重新進行補選。
十一、選票上所選的人數(shù),等于或者少于應選人數(shù)的為有效票,多于應選人數(shù)的為廢票。
十二、候選人獲得常委會全體組成人員過半數(shù)的贊成票,始得當選。
十三、本次會議設監(jiān)票人2名,由常委會會議推薦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擔任。監(jiān)票人在主任會議領導下,對發(fā)票、投票、計票工作進行監(jiān)督。
本次會議設計票人2名,由主任會議在工作人員中指定。計票人在監(jiān)票人監(jiān)督下進行發(fā)票、計票工作。
十四、本次會議設1個票箱。
十五、投票時,先由監(jiān)票人投票,而后主任會議成員和常委會委員依次投票。
不能委托投票。
十六、投票結束后,當場清點票數(shù),監(jiān)票人將投票數(shù)報告會議主持人,由會議主持人依法宣布補選是否有效。
十七、計票完畢后,監(jiān)票人向常委會會議報告計票結果,由會議主持人宣布補選結果。
十八、補選中如發(fā)生本補選辦法規(guī)定以外的情況,由主任會議依法處理。
十九、本補選辦法,經寧德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全體會議通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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