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寧德這起案件被列為全省掃黑除惡典型案例
2月4日,福建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福建省三年來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總體情況及經驗做法。其中,寧德張申龍案被列入全省掃黑除惡典型案例并作重點通報。
典型案例——寧德張申龍案
2019年,寧德市公安局掃黑專業(yè)隊通過研判警情,發(fā)現一個“套路貸”黑惡犯罪組織,經縝密偵查、統(tǒng)一收網,成功抓獲張申龍等14名涉黑組織成員。
該案創(chuàng)新運用“省廳盯辦、地市主辦、縣區(qū)協(xié)辦”超常辦案模式,省公安廳主要領導親自指揮案件偵辦工作,多次提出明確要求,寧德市公安機關主要負責同志直接督辦,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百余名精干警力組成專班,全力推進專案偵辦工作。此案系福建首起網絡“套路貸”涉黑案件。
該涉黑組織具有以下特點:
一、組織形態(tài)隱蔽
該組織先后開設18家小額網貸公司,對外借助合法外衣、掩蓋非法放貸實質,對內通過公司化模式管理組織成員,逐漸形成骨干成員相對固定、層級結構明確、隱蔽性較強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二、犯罪手段翻新
該組織采取純網絡、非接觸式“套路貸”犯罪手段,在非法獲取大量公民個人信息后,誘使被害人網上借貸,依托18家放貸公司,對被害人采取“轉貸平賬”“借新還舊”等方式,惡意壘高借款金額,被害人一旦無力還款,就以電話侮辱、發(fā)送PS裸照等“軟暴力”手段,反復敲詐盤剝。
三、社會危害面廣
該組織累計放貸金額2億余元,被害人遍及全國18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在惡意壘高的巨額欠款和長期“軟暴力”滋擾下,許多被害人精神崩潰、變賣家產、家庭破裂,該組織犯罪行為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在網絡空間和現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
2021年1月28日,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判決,被告人張申龍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等罪名,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六個月,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13名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十六年至十年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識別防范“套路貸”
常見的“套路貸”手法有偽造民間借貸假象、制造資金流水假象、故意制造違約、惡意壘高借款、軟硬兼施侵占財產等。
以張申龍案為例
該組織先后成立18家網絡放貸公司,以發(fā)布“低利息、免擔保、快速放款”等虛假廣告為誘餌,廣泛招攬被害人借款。假借信息審核為由,獲取被害人身份信息、照片、手機通訊錄、手機通訊詳單等,為后續(xù)“軟暴力”催收做準備。隨后,強行扣除高額“保證金”“砍頭息”“展期費”等各類費用,例如借款人一般需轉回賬面借款金額的30%錢款作為“砍頭息”,實際到手金額僅為賬面借款金額的70%,并在合同中虛增與“砍頭息”金額一致的借款作為“保證金”,以此偽造資金走賬流水。在被害人無力償還后,誘使被害人到旗下其他公司簽訂更大額的借款合同進行“以新還舊”。對逾期未還款的被害人,該組織通過電話或微信進行辱罵、威脅、恐嚇,并編造借款人父母死亡借錢出殯、編輯死嬰圖片、靈堂花圈圖片、裸體圖片等侮辱信息不間斷騷擾被害人及其親友,迫使被害人支付高額利息。
提醒廣大群眾
1. 樹立理性消費觀念,切勿盲目攀比,量入為出,理性借貸,不要不計后果,盲目借貸。
2.時刻保持清醒,抵制誘惑,不要輕信網絡平臺“無利息、無擔保、無抵押”等虛假宣傳廣告,要強化自我保護意識,維護自身權益,謹慎使用個人信息,不隨意填寫和泄露個人信息,切勿將身份證、銀行卡借給他人使用。
3.一旦發(fā)現自己可能陷入“套路貸”要及時報警。不要因為害怕,被不法分子恐嚇、威脅以至于在“套路貸”的陷阱中越陷越深,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注意保存好相關證據,比如借款合同、銀行轉賬記錄、通訊錄音、催收短信等。
責任編輯:陳秋鳳